新疆:收回2家
7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发布公告,依据《自治区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工作方案》(食药监办〔2016〕13号)部署,该局组织对乌鲁木齐津东昇商贸有限公司、新疆佳嘉医疗用品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飞行检查,发现上述两家企业存在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情形。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SP认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个别条款的通知》(药监办〔2015〕86号)有关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决定收回上述两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收回GSP认证证书企业名单
河南:收回3家、撤销1家
7月27日,河南省药监局发布公告,根据国家总局2016年94号公告和省局(豫食药监药化监〔2016〕66号)通知的要求,该局对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自查整改报告的13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鹤壁药材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新众康医药有限公司、洛阳本草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存在较为严重的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行为,三门峡神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
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河南省药监局决定依法收回鹤壁药材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新众康医药有限公司、洛阳本草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3家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撤销三门峡神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收回GSP认证证书企业名单
撤销GSP认证证书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