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明确指出,天津联购医药批发有限公司、天津北药大通医药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9月23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收回上述2家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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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天津联购医药、北药大通违规 GSP认证证书被收回
发布时间:2016-10-14 浏览次数:176 返回列表
10月12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2号公告称,天津联购医药批发有限公司、天津北药大通医药有限公司因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2家药品批发企业的GSP认证证书被收回。
公告明确指出,天津联购医药批发有限公司、天津北药大通医药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9月23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收回上述2家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