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指控,2003年至2018年间,行贿人先后成立多家医疗器械公司,以这些公司名义向淮北市人民医院、淮北市妇幼保健院、淮北市第四人民医院、安徽省濉溪县医院、濉溪县中医医院销售医用高值耗材、普通耗材。
经营期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计6111100元,给予事业单位回扣计18238085元。
该判决书详细记录了十多年来数十项行贿犯罪事实,包括向科室送回扣款、向科室负责人、向医院招标办负责人、医学装备科负责人行贿的详细金额及涉及人员。
最后法院判决如下:
· 被告单位安徽九嘉医疗发展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犯对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350万元。(罚金已缴纳)
· 被告单位安徽沃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对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4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150万元。(罚金已缴纳)
· 被告人李庆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犯对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