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又名镇江康复医院。不仅是一家三甲医院,同时还是镇江大市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医院之一。该院加强医药代表管理的“五项制度”。
推行合同管理制度,加强诚信建设。医院建立药品、耗材、医疗设备等生产经营单位诚信档案,及时记录医药企业的违规不良行为。在与医药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中要明确医药企业加强医药代表管理的责任条款,将诚信档案记录的医药代表违规不良行为纳入合同的违约条款。
推行登记备案制度,加强身份管理。医院要求医药代表来院进行业务洽谈,必须先到行风办登记备案。行风办为备案的医药代表制作统一的标牌。医药代表进入医院开展业务活动须佩带标牌。
推行院内接待制度,规范业务活动。医院设置医药代表接待场所,明确了接待流程,规定了接待时间。要求医院职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接待,接待时院方至少2人同时在场。禁止医药代表在规定的场所、规定的时间以外进行业务洽谈。
推行巡视监控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医院在重点区域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监控录像保留90天。组织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实时监控院内各场所。组织保安及科室管理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巡查。行风办定期抽查监控录像、医药代表接待记录,及时发现、留存和分析医药代表在医院的活动信息,查处违规行为。
推行监督惩诫制度,加大违规处罚。医院对违反上述制度规定的医药代表由纪委对涉事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2次以上违反规定的记入医药企业诚信档案。对于利用医药、器械等代表身份参与产品销售、药品统方、商业贿赂、违规捐赠、误导用药、歪曲疗效、隐匿不良信息等与其工作无关的行为,建立“黑名单”并实时上报上级纪委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其所代理的产品实行限制使用或停止使用。(凌云 陈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