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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采“二合一” 国家医保局明确初期不得“一刀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20  来源:医药魔方  作者:风丘  浏览次数:1179
核心提示:4月17日,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信息网公布《关于开展本市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续约与第二批中选药品采购备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4月25日起,全
 4月17日,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信息网公布《关于开展本市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续约与第二批中选药品采购备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4月25日起,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57个中选药品(25个“4+7”续签品种和32个第二批国家带量采购品种)结果及相关配套政策。

通知内容显示,4月20日6:00起,全市各医疗机构可网上订购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续约与第二批中选药品。北京两批国家集采同日开启,中选药品系统编码有所区分。可供应中选药品在系统中分别标记为绿色“D1”和“D2”,中选药品交易价格4月20日统一更新。

另外,任务完成进度按采购平台到货确认数量进行统计。4月20日起采购的中选药品数量计入新周期任务量。此前网上订购第一批中选药品的医疗机构应尽快完成到货确认工作,避免影响后续任务量核定和医保结余核算等工作。

由于新冠疫情还未完全结束,全国部分地区尚未全面复工复产,在全国集采执行初期,个别中选药品可能存在在个别医院供应紧张的问题。但经请示国家医保局,明确指示,在中选结果执行初期,全国各地不搞“一刀切”使用中选药品,各医疗机构应按需采购,逐步放量,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按约定保证供应,各方合力,确保中选药品和非中选药品平稳过渡使用。

全国目前已经有18省市公布第二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具体落地时间,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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