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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执业药师被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30  来源:药店经理人  浏览次数:1319
核心提示:7月28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了《关于药品经营企业中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检查情况的通告 (2020年 第62号)》(以下简称《通告》)。(图片来源:截取至广东省药监局
 7月28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了《关于药品经营企业中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检查情况的通告 (2020年 第62号)》(以下简称《通告》)。

(图片来源:截取至广东省药监局)

《通告》指出,为认真贯彻国家药品监管局相关要求,全省在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核查工作中,加强了对药品经营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监督检查力度。

根据近期全省各地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结果,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近期检查发现“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共44人。具体如下:

(图片来源:均有赛柏蓝—药店经理人制作)

无独有偶,早在一周前,广东省药监局也发布了类似的通告,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近期检查发现“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共8人。具体如下:

(图片来源:均有赛柏蓝—药店经理人制作)

同时,广东省药监局要求,各市药品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对于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要及时报告省局,由省局向社会公开,并注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

对出现“挂证”行为的药品经营企业,凡存在多人或多次被查实执业药师“挂证”、提供虚假资料或以欺骗方式获取《药品经营许可证》资质等情形的,各地应按《药品管理法》规定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直到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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