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称,根据近期全省各地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结果,近期检查发现“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共9人。具体如下:
(图片来源:赛柏蓝—药店经理人制作)
按照广东省药监局要求,各地对于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要及时报告省局,由省局向社会公开,并注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梳理发现,目前这9名执业药师的注册证号均已注销。
接连查处了4批“挂证”药师
值得注意的是,加上这9名被查的执业药师,广东省在最近已有81名执业药师被查。其中,8月10日通报了20人,7月28日通报了44人,7月20日通报了8人。
按照广东省药监局要求,各市药品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监督检查力度。
除了对“挂证”执业药师进行处罚外,相应的“挂证”企业也要受到处罚。按照要求,对出现“挂证”行为的药品经营企业,凡存在多人或多次被查实执业药师“挂证”、提供虚假资料或以欺骗方式获取《药品经营许可证》资质等情形的,各地应按《药品管理法》规定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直到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新一批“挂证”整治或至
从广东省的通报结果来看,目前执业药师“挂证”乱象仍未完全被遏制。接下来,相应的整治或还会持续。
就在最近(8月1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要落实“四个最严”监管要求,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对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配备和在岗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尽职履责。
对于不按规定配备且整改不到位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依法查处,并按规定核减其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经营范围。
对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要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撤销其注册证书并坚决予以曝光;还要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