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四川省药监局发布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其中1家药企因说明书【功能与主治】印错被警告行政处罚,3家药企因中药饮片抽检不合格被处罚。
同日,广西、江西药监局也发布了公告,2家药企被罚。
中药饮片抽检不合格,是常发生的事情了,但是药品 OTC 说明书印错了,是怎么回事呢?
药企印错OTC说明书
2019年3月16日至3月18日期间,当事人生产批号为190301、190302、190303的益母草颗粒77970盒。该企业生产的益母草颗粒系乙类非处方药,该企业未按照益母草颗粒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印制【功能与主治】,而是按照《中国药典》2015年版标准项下的【功能与主治】印制。
当事人生产、销售益母草颗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简称《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整改。
原来,益母草颗粒为乙类非处方药,四川禾邦阳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注意,将益母草颗粒药品说明书的【功能与主治】按照《中国药典》2015年版印制。
有小伙伴可能会说,我按中国药典印制,怎么就错了?
其实这是一个坑。
有些品种,OTC范本说明书的功能主治会与药品标准项下不一致。
国家局数据库查得益母草颗粒 OTC 说明书范本:
中国药典2015年版:
是不是差异很大呢?
其实类似的情况很多,特别是很多“双跨品种”。
这类根据其适应症、剂量和疗程的不同保留了双重身份,既可作为处方药,又可作为非处方的药品称,为“双跨”药品。
例如板蓝根颗粒作为处方药的【功能主治】为清凉解毒、凉血利咽、消肿, 用于扁桃腺炎、腮腺炎、咽喉肿痛、防治传染性肝炎、小儿麻疹等。作为非处方药时【功能主治】为清热解毒, 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据不完全统计,在原 CFDA网站公布的16批 (次) 非处方药品种,有805品种是双跨品种。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中明确“同一企业同一药品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 包装颜色应明显区别”,其目的是从包装的角度有效区分“双跨”品种。
最后划重点、敲黑板:
赶紧回去核对一下自家的 OTC 品种,看看说明书印对了没?
5药企中药饮片抽检不合格被处罚
四川盛世锦荣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火麻仁案
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8月7日期间,当事人生产批号为170801的中药饮片火麻仁(简称“涉案药品火麻仁”)299.4kg,留样400g。
涉案药品火麻仁经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验报告》载明检验项目下【性状】项不符合规定)。涉案药品火麻仁货值金额3794.00元,截止2018年8月2日,涉案药品火麻仁入库成品299kg已全部销售,违法所得3794.00元。
当事人生产、销售劣药火麻仁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以及《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生产、销售劣药火麻仁的违法所得3794.00元;
2、并处生产、销售劣药火麻仁货值金额3794.00元1.2倍的罚款即4552.80元。
四川滋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淫羊藿案
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8月30日期间,当事人生产批号为160801的中药饮片淫羊藿(简称“涉案药品淫羊藿”)18.4kg(取样检验、留样0.9kg),成品入库17.5kg。涉案药品淫羊藿经凉山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验报告》载明检验项目【检查】项下“杂质”不符合规定。同时,检验项目【含量测定】项不符合规定。
涉案药品淫羊藿货值金额926.70元,截止2017年9月28日,成品17.5kg已全部销售,违法所得926.70元。
当事人生产、销售劣药淫羊藿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和《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生产、销售劣药淫羊藿的违法所得926.70元;
2、并处生产、销售劣药淫羊藿货值金额926.70元2倍的罚款即1853.40元。
四川省天府神龙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粉葛案
2019年2月17日至2019年2月19日期间,当事人生产批号为190201的中药饮片“粉葛”(简称“涉案药品粉葛”)301kg,留样1kg,成品入库300kg。涉案药品粉葛经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验报告》载明检验项目【检查】项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规定。
涉案药品粉葛货值金额4850.00元,截止2019年3月23日,已全部销售,违法所得4850.00元。
当事人生产、销售劣药粉葛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和《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生产、销售劣药粉葛的违法所得4850.00元;
2、并处生产、销售劣药粉葛货值金额4850.00元1.5倍的罚款即7275.00元。
广西同福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醋没药“松香酸”项不合格
广西同福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90401的中药饮片醋没药(包装规格:1000g,批号:190401),经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验结果为为[性状]项和[检查]项下的“松香酸”项均不符合规定。
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
该批次醋没药生产数量为302kg,销售302kg,销售单价为183.88元/kg,货值金额为55531.76元,被抽检6kg,销售退回296kg,销毁296kg,没有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处违法生产、销售醋没药(批号:190401)货值金额55531.76元三倍的罚款共计166595.28元的行政处罚。
江西海尔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03168元,并处罚款103168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206336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