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显示,执行范围和执行要求大致与国家采购文件相同,未中选药品,按照梯度降价结果执行。通知特别指出,中选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选择有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的配送企业以确保全省尤其是边远地区中选药品的供应。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出现质量和供应问题的中选企业应承担药品替换产生的额外费用,否则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相关失信企业所有产品2年内不得参加全国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最近,国采品种在供应问题上出现了一些问题。上周,受疫情影响,第二轮的32个品种中的奥美沙坦酯片、安立生坦片、聚乙二醇4000散、盐酸左西替利嗪片4个品种在执行初期都出现了供应紧张、发货延迟等问题,其中奥美沙坦酯预计6月份才能逐步恢复产能,正常供应。
昨日,北京市药品阳光采购信息网还发布公告称,“4+7”和联盟区域采购品种孟鲁司特钠片的上市申请人许可持有人上海安必生制药技术有限公司,申请将其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中选药品孟鲁司特钠片的受托生产企业由杭州民生滨江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青岛百洋制药有限公司。经核实,国家药监局相关批件及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文件显示,杭州民生滨江制药有限公司和青岛百洋制药有限公司受托生产的孟鲁司特钠片同为中选药品。采购平台已将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变更为青岛百洋制药有限公司,并明确青岛百洋制药有限公司为本次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企业。其他省市的孟鲁司特钠片的供应或许也将发生同样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