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陕西省药监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全省2019年度药品零售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图片来源:截取至陕西省药监局)
公告称,按照《陕西省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及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该局对全省药品经营14140家零售企业(381家未经营不参评)进行了年度信用等级评定。
根据规定,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分为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严重失信四级。评定结果显示,14140家药店中守信企业8890家、基本守信企业4342家、失信企业508家、严重失信企业19家。
至于如何评定,主要有三大原则:第一,以是否有因违反药品流通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而被处以刑事或者行政处罚作为信用等级划分的主要标准;第二,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结果为依据;第三,以违法违规行为情节的轻重和主观过错的大小作为信用等级划分的辅助标准。
具体评定标准及处罚如下:
综上来看,这也意味着这527家药店将面临高频率监管,其中508家失信药店每年至少要被检查3此,19家严重失信药店每年至少要被检查4次。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陕西省规定,对评定为失信和严重失信的企业,监管部门还要按照相关规定将信用等级评定信息推送至陕西省公共信息平台,会同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