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即2020年8月5日)起,千山药机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公告显示,千山药机因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以下简称“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股票自2019年5月13日起暂停上市。
2020年6月30日,千山药机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2019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且财务会计报告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4.1条第(二)(三)(五)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千山药机于2002年成立,主要从事制药机械及其它包装机械等智能装备、医疗器械、医药包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1年5月1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成为“中国制药装备第一股”。股票发行价为29.3元,2015年6月2日股价曾高达76.29元,当年市值达300亿元。然而,截至停牌前,该公司股价仅为3.81元。
Wind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29日,千山药机仍有股东48184户。据悉,目前已有股东着手索赔事宜。
其实,千山药机退市早已有迹可循。这几年,诉讼缠身、违规担保、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财务造假……一连串事件之后,也不得不退市。
2018年1月16日,千山药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2019年11月29日,千山药机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千山药机2015-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实际为负,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同时,《事先告知书》显示,千山药机涉嫌违法的事实主要为2015年年报造假、2016年年报造假、2017年未按规定对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履行临时报告义务。
具体包括:2015年,千山药机虚构销售回款、虚减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虚增销售收入,导致2015年度利润虚增79,505,270.96元,占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95.76%。2016年,千山药机未如实对解除与太平洋证券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导致2016年度虚减应收账款116,561,038.31元,虚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16,561,038.31元,虚增利润116,561,038.31元,占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52.21%。同时,千山药机虚增在建工程91,662,331.39元。2017年,千山药机实控人刘祥华及其胞弟刘华山通过关联方,实际违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10.12亿元,千山药机未按规定对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履行临时报告义务。
2019年5月13日,因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17年、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千山药机股票被暂停上市。
今年6月30日,千山药机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同时,其财务会计报告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及深交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7月14日,深交所决定千山药机股票终止上市。终止上市后,其股票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