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河南省药监局发布两则生产销售劣药处罚信息,
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葛根和全蝎被处罚32万元。
1、河南尚华堂药业生产销售劣药全蝎被罚16万元
当事人生产销售的全蝎(批号:210701)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检查项中水分、总灰分不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标准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 1.警告;2.罚款160000元。
2、河南尚华堂药业生产销售劣药葛根被罚16万元
当事人生产销售的葛根(批号:201001)经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复验,检查项中总灰分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标准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1.警告;2.罚款1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