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 保健品新闻 OTC新闻 医疗器械新闻 健康之路 减肥健身 微信营销 两性知识 美容护肤 日常调理 男女保健
医药新闻 (首页、列表、内容、搜索) 横幅广告
医药新闻 (首页、列表、内容、搜索) 横幅广告
当前位置: 医药人俱乐部 » 新闻热点 » 警示平台 » 正文

新证券法首例!药明康德股东违规减持被罚2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30  来源:红星新闻  浏览次数:5548
核心提示:红星资本局5月28日消息,27日晚间,药明康德(603259.SH;02359.HK)披露,已收到股东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转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
 红星资本局5月28日消息,27日晚间,药明康德(603259.SH;02359.HK)披露,已收到股东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转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上海瀛翊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转让股票不符合相关规定,证监会责令上海瀛翊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亿元的罚款。

据此前报道,上海瀛翊曾于5月13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年5月10日,上海瀛翊所持药明康德股票禁售期满后,上海瀛翊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瑞联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陈志杰向工作人员下达了减持药明康德的指令,上海瀛翊于2021年5月14日开始减持药明康德,截至2021年6月8日,累计减持药明康德合计1724.97万股,占总股本的0.6962%(截至2021年6月10日总股本为基础计算),减持价格为143.49-176.88元/股,减持总金额28.94亿元。

2020年3月实施的新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或者转让股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

打赏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热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