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对其做出以下的行政处罚:
还有多家药企、医疗机构被处罚:
9月14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通知,通知显示, 安徽家和中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在飞行检查过程中发现 存在1项严重缺陷、4项一般缺陷,不符合GMP要求被处罚22万元。
9月13日,山东卫健委发布一则处罚通报称, 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因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并分别做出如下决定处罚:
刘清辉:1、自2022年8月26日起,10年内不受理其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2、终生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 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