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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儿肥”!达州一药店一年两次违法,被重罚18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21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8695
核心提示:11月16日,达州市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新闻通报会,通报了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情况和典型案例。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以来,达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
 11月16日,达州市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新闻通报会,通报了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情况和典型案例。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以来,达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执法协作12次、行政约谈13次;查处“两品一械”一般程序案件共563件(药品281件、医疗125件、化妆品157件),处罚没款共547万元(药品312万元、医疗器械135万元、化妆品10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嫌假药案3件,整改疫情防控隐患234起。

会上通报了两件典型案例:

一、万源一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一年内两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案

2021年12月28日,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四川久兴医药器械有限公司隆发一八五门市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单位的药品展示柜上待销售的药品中发现有超过有效期药品,遂立案调查。经查,该企业在2021年1月28日因销售劣药被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予以行政处罚,两次违法行为时间间隔不足一年,其行为符合《四川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从重处罚的情形,被重罚18万元。

二、开江县某婴幼儿游泳馆自行配制儿童化妆品案

2022年1月5日,开江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其货架上有5瓶无任何标识标签的不明液体。经查,当事人将网购的橄榄油以及在药房购买的紫草等作为原料,用电磁炉和锅自行配制“紫草油”,将配置的“紫草油”用于销售、赠送会员以及给经营场所内5岁以下婴幼儿使用。开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没收其自行配制的“紫草油”和配制工具,并处罚款3.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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