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相对人名称
湖北大顶山制药有限公司
2、违法事实
湖北大顶山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燀)桃仁”(批号:20210201)经国家监督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
国家抽检质量公告原文:国抽19批次不合格,一药企8批产品超标!
2022年11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通告(2022年第55号),本期抽检共涉及12家企业生产的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其中标示为安庆华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湖北大顶山制药有限公司、湖南春可回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桃仁(燀桃仁)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羰基值、含量测定和水分。
3、处罚依据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进行处罚。
4、处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